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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管制法》获得通过,引发全球关注

10月17日,《中国出口管制法》获得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引发全球关注。

该法案被视为一段时间以来美国针对中国企业打压的反制措施。这份共五章49条规定的法案中,明确了管制范围,确保管制物项、管制主体和行为全覆盖。当针对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时,中国将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必要措施。

出口法案推出意义近些年,中国综合国力的发展,在科技领域乃至于商业模式上都有不少的创新,对于美国这样一个超级大国而言,这无疑是对其霸权地位发起的正面挑战。

美国动用长臂管辖权以及出口管制“两把武器”,对有可能甚至是已经对美国科技、经济产生冲击的中国技术和企业进行打压,核心思路是限制美国商品出口、限制美国技术的授权,从根本上直接摧毁中国高端产业。

出口管制最早可以追溯到1949年由美国秘密成立的“巴黎统筹委员会”。该组织的核心宗旨就是,全面禁止所有加入委员会的成员国,向不同制度的国家出口军事武器装备、尖端技术物资和稀缺资源。

近期,在芯片领域,美国利用出口管制进行了精准打击,不仅切断了技术授权,也切断了中国企业同别国进行的正常自由贸易。

因此,中国迫切需要一部能够切实维护自身利益的出口管制法来进行反击,必须要在法理上拥有同样的武器装备。

“不可靠名单”之后,中国控制关键材料技术出口

9月19日,中国公布了不可靠实体名单的规定(详情见《中国《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正式公布!》一文),尽管还未公布哪些外企将被列入名单,但今年至少会有一批美国企业将进入这一名单。

据信,思科、戴尔以及洛克希德马丁等中企海外竞争对手及对中国部分地区销售重要装备的企业,很有可能会被成为第一批列入中国不可靠实体名单的外企;此外,汇丰控股因卷入华为重要人士相关事件、联邦快递因华为包裹事件,也是可能列入黑名单的潜在首选企业。

甚至,会被列入不可靠实体名单的企业有可能不只是美企,还包括印度或欧洲企业。

在不可靠清单规定之后,此次,中国推出的“出口管制”新法律,主要目的就是利用管制清单上的关键材料和技术的出口来保护国家安全。

洛图科技(RUNTO)分析认为,不管外交领域上的交锋,还是记者签证的纠纷,不管是不可靠实体名单,还是出口管制法,中国正在传递出一个国家态度:当国际经贸体系被搅乱时,中国将会采取正当的方式维护企业的利益。

出口法案关键内容摘要洛图科技(RUNTO)对方案进行了内容整理。具体来看,针对出口管制范围主要做出了两方面规定:(1)确保管制物项全覆盖:除传统的军民两用物项、军品、核外,还参考对外贸易分类标准,将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均纳入管制物项;同时,明确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2)确保管制主体和行为全覆盖:从我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管制物项,均受本法约束。

关于出口管制清单、临时管制和全面管制规定: (1)规定出口管制清单制度;(2)规定临时管制制度;(3)规定全面管制制度。

关于出口经营资格和出口许可制度的规定: (1)规定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制度:明确出口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军品出口实行专营。(2)实行出口许可制度:明确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管制物项、临时管制物项以及全面管制物项,都应当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关于域外适用和对等采取措施,法案规定: (1)对向境外提供出口管制信息进行规范:明确向境外提供出口管制相关信息应当依法进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不得提供。(2)规定本法必要的域外适用效力:明确境外的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有关出口管制管理规定,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妨碍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依法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规定对等采取措施: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我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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