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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盘点!13省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2022-03-09 18:40
CD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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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搜集对比十三省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相关信息;截至目前,最全的地方版盘点。

自国家医保局去年11月发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全国已有甘肃、内蒙古、青海、湖南、江西、福建、安徽、辽宁、陕西、新疆、西藏、河南、河北等十三省区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三年行动计划本地版。CDSreport搜集了所有已公开发布的地方性文件进行整理对比,方便大家对各地三年计划与推进进度达成更全面的了解。

01

总体目标与扩面任务

国家版《行动计划》设定的总体工作目标为,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新的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全面建立全国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为推动国家政策真正落地实施,各省区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如下(请点开图片放大后查看):

华北地区:

东北地区:

华东地区:

华中地区:

西南地区:

西北地区:

在狠抓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四个全覆盖方面,各地计划进度略有差异。其中,安徽、河南、河北、辽宁等多个省份均制定了提前完成国家任务安排的计划。

02

示范点建设与职责

辽宁、福建、山西、甘肃等省份将行动计划按试点城市和非试点城市进行划分,并以不同速度推进任务,其中试点城市推进速度均快于非试点城市。

分层推进的做法是对国家版《行动计划》中加强基础建设的呼应与落实。“国家版”强调,要加强示范点建设。示范点要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引领改革向纵深发展。此外,还要开展示范医院建设,调动定点医疗机构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

多个省份直接在本地版《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了试点城市在计划推进中的重要作用。

河北:邯郸、邢台为国家示范点,保定、廊坊、唐山为省级DIP示范点城市。每个示范城市指导带动1-2个统筹地区开展工作。同时,在5个试点城市中各评选一家已开展实际付费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国家和省级示范医院。

辽宁:沈阳将DRG付费纳入本地重点示范工程。沈阳、抚顺、营口等国家试点城市要全力争取在支付改革的各项工作中率先取得明显进展,发挥对省内其他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做好“传帮带”。

福建:推进厦门DIP国家示范点工作,南平、龙岩为省级改革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典型示范与辐射带动作用,引领改革向纵深发展。

湖南:进一步推进湘潭DRG示范点、邵阳DIP示范点建设;依托2个示范点及常德、益阳等试点城市,积极组织其他市州参观见学和研讨交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示范医院建设。

山西:将西安、韩城打造为全省付费改革工作培训基地、政策创新实践基地,发挥试点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传帮带”作用。组织开展示范医院建设。

甘肃:庆阳为国家DRG付费改革示范点,武威、定西、陇南为省级DIP改革示范点,将示范点打造为全省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培训基地、实训基地、政策创新实践基地。各市州要积极推进本地区示范医院建设。

新疆:国家试点城市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帮带指导。乌鲁木齐市帮带指导昌吉州、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帮带指导伊犁州、和田地区、塔城地区、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帮带指导巴州、吐鲁番市、克州、博州。

值得一提的是,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每一项推进措施和任务分工都明确规定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细化了各自职责,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也体现了河南省未来强化执行,狠抓落实,以最强执行力推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的决心。

参考资料:

13省区医疗保障局网站相关信息

河北工人报.《事关看病就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最新消息》

【责任编辑: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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