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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任性”违规涉险 谁应为救援埋单?

“救援是否应该有偿”的话题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近日,一则新闻再次引发热议:安徽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指定资金账户已经收到驴友亲属汇入的救援费用3206元。

据悉,这是自2018年7月1日《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首例驴友因自己过错为自己违规行为买单的有偿救援。

事出有因

河南焦作一驴友坠崖、浙江温州60名驴友走散被困深山、湖北襄阳14名驴友失联、7名驴友穿越卧龙1人死亡、7名咸阳驴友秦岭失踪……仅2019年6月份,就发生多起因盲目探险而导致的事故。

在各类救援中,难度、危险系数以及救援费用居前列的是对“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驴友”的救援。

以黄山风景区为例,黄山近5年年均救援数量在400起左右,占比约为三分之一的搜救“驴友”却耗费了全山救援费用的三分之一,需出动综治、消防、武警、环卫、向导、搜救犬等多方人员。

多地纷纷效仿

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行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不满,国内不少景区也因成本问题启动有偿救援机制。

稻城亚丁公布《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有偿搜救制度》,对于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行为而发生事故的人员实施有偿搜救制度,视具体路线收取响应费用,最低为1.5万元。

此类事件频发的西藏也在建设相关体系,例如:登山季时成立高山救援队,与救援公司共同承担高海拔救援任务,登管中心配合前进营地以下的后勤保障工作。
继四姑娘山之后,四川省西岭雪山也正在研究相关措施的可行性。

引来争议:救援是否该有偿?

目前来看,我国传统景区正在加速商业转型,救援机制商业化一方面可以分担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进更专业、多元化的救援模式。但收费标准、责任界定等依然是各界争论的话题。实施有偿救援过程中,如何平衡公共服务和必要的商业化成为关键点。

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葛旭芳认为:救援坚持先救人后收费、有偿救援和公共救援相结合、事后追偿以及教育惩戒四项原则。

当然,要妥善解决此类问题,还需要地方政府制定原则性政策,根据不同类型区域特点,给出不同政策导向,之后再逐步上升到国家层面,形成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对“驴友”等偏爱高风险类项目的探险者而言,必须认识到公共救援资源有限,尽量购买救援相关险种,将救援消费行为做在事前,而不是事中和事后。

结语:不可否认,有偿救援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要坚守初心,防止变味走样。在“试水”期,或许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即以公共救援为基础,公益救援为主力,商业救援为补充。面对驴友“任性”的脚步,你觉得有偿救援会奏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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