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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动刀:成立一年半,推出24项重磅政策,创新6大领域

2019-09-1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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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保目录调整

国家医保目录掌握着80%公立医院的销售市场,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未能进医保,将失去由医保目录带来的市场放量优势,陷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能被纳入医保,将能够节省开支。

在去年8月份时,国家医保局就发布了《关于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范围》的通告,将12家企业的18个品种纳入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范围。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保局一纸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引发了行业地震。

从调进的品种看,这次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包括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覆盖了国家基本药物、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和癌症等重大疾病用药等。其中重点领域如糖尿病用药新增品种多且分类管理更为细化,体现出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用药可及性和合理性。

从调出的品种看,本次共调出150个品种,其中约一半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其余主要是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值得注意的是,临床用量大的第一批合理用药重点监控目录20个品种均被调出,体现了医保目录调整的决心和力度,为高临床价值药物腾挪更大空间。

这次药品目录的大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距上一轮医保目录大调整仅间隔2年时间。

以此看来,医保药品目录动态动态调整工作开始回归常态化,而动态调整时间缩短后,医保药品目录能够较快地有进有出,盘活现有的医保资源,提升药品可及性,发挥医保基金的更大作用。

此次通知的细则规定各地应严格执行新版医保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在新版医保目录发布当天的媒体吹风会上,确定了新版医保目录将在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4.药品集中采购

药品集中采购的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国家医保局挂牌成立后,集支付、监督、定价大权于一身,出台的第一项政策就是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此后又多次出台相关政策,药品控费的决心可见一般。

2018年11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试点方案。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思路,组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组成采购联盟,推动回归“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本意,选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在确保质量和供应的前提下,真正落实带量采购,降低虚高药价。

国家医保局意欲借此探索药价形成机制。“4+7”的试点方案推出后,进行试点的11座城市成绩斐然。31个试点品种有25个中选,药品中选价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为96%。

2019年9月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公告《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向全国25个省和自治区发出采购邀请,这意味着药品集中采购的模式可能将会很快推广到全国各地。

降低药价是真正实现医药分开的第一步,“4+7”取得的成果似乎预示着以医保主导的医疗改革时代正式开启。

5.DRGs

DRGs支付是较先进的医保支付方式,目前美国、澳洲、德国、法国等国家已经采用。其将患者患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纳入分入不同的诊断组打包治疗,实现治疗流程的规范化以及治疗费用的可控。

历史沿革看,2017年起,卫健委在福建省三明市、广东省深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以及福建省的3家医疗机构开展DRGs收付费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月,福建省三明市上线运行DRG收付费系统。

2018年12月20日,国家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DRGs国家试点申报工作。目标是制定并完善全国基本统一的DRGs付费政策、流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从试点范围来看,原则上各省可推荐1-2个城市(直辖市以全市为单位)作为国家试点候选城市。

2019年6月,国家医保局联合其它部委正式出台了《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文件,确定了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文件披露我们将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在2020年进入模拟运行阶段,到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在DRG方面,今年还处于顶层设计阶段,正在进行的工作包括健全DRG付费的信息系统、统一DRG医保信息采集、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和经办管理流程等。

医疗机构的战略定位和管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切变革。

6.互联网医疗

今年以来,随着各地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陆续建立,获得牌照的互联网医院数量剧增。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逐步形成了覆盖医、药、保的业务形态。但这个“保”大多是商保的涉足,医保始终没有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体系内。而在线下就诊,医保是重要的支付手段。因此,业内普遍认为,医保支付未打通,很大程度上成为了行业发展的阻碍。

2019年8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的消息一出,行业又再次引发地震。

本次医保政策指导意见提出,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价格和支付政策;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经相应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

作为最可能给医疗带来颠覆式创新的互联网,国家医保局给予了支付端的支持。

04结语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绝不是唐僧肉,(医保部门)要当好孙悟空,严打妖魔鬼怪。” 在2019年1月10日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这样说。

他任下的国家医保局,成立一年半以来,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打掉了很多“妖魔鬼怪”。不过,医改之路,道阻且长,这个行业还存在很多的痛点,未来还会遇见更多的“妖魔鬼怪”。

但我们相信,我们能打掉行业的“妖魔鬼怪”;

我们相信,健康中国将迟早降临。

文 | 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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