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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春意暖暖,但春天真的到了吗?

2020-03-1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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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互联网医疗良性发展的建议

01 多点执业,提高优质医生积极性

要想激活优质医师资源在互联网医疗中的普遍参与度,须打破传统格局,将医师从现有医疗体制中适度解放出来。因此,充分利用互联网本身具有的跨地域、跨人群、跨时间等优势,让其为医师多点执业的执业地点提供更多元的渠道,促使更多名医、良医参与线上医疗,为互联网时代全新的医疗服务模式注入强心剂。

其次,兼顾医师利益诉求,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如将医师在互联网医疗平台上科普医学知识、发布健康贴士等工作时间折算成医师参与继续教育的时间,与其职称评定、业务考核等挂钩,以此来推动优质医师对互联网医疗的全力支持。

02 加强法律监管,确保网络医疗服务安全

首先,构建合理的互联网医疗行业准入机制,使每一个医疗健康类网络平台经过严格的专业测评后再投入上线,从根本上确保在线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

其次,就互联网医疗可能引发的医疗争议问题,笔者认为应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及政策规章将医疗事故的责任界定、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移步到互联网医疗平台,对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下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行政刑事处罚以及赔偿等悬而未决的问题予以明确的法律支撑和保护,使医患双方在发生医疗争议时有法可据、有法可依。

03 多方联动,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机制

随着医疗服务由传统的医生—医院—患者模式向医生—互联网—患者模式转变,医疗数据泄露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患者方面,应增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谨慎对待医疗讯息网络及线上医疗服务平台中填写个人资料及医疗信息等相关事宜;医务人员方面,应坚守职业道德,明确患者信息仅限于提供医疗服务使用,对随意使用、透漏患者的私人信息的医务人员应予以严格处罚;互联网方面,所有与医疗健康服务相关的互联网平台都必须构建强大的技术安全保障体系禁止其他未经授权的网络运营主体通过互联网访问患者信息挪作他用。

04 鼓励相关单位拓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首先,要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鼓励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机构等参与到“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药品销售和配送环节。

其次,要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实现居民公共卫生健康档案互联互通;鼓励疾控机构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预测疾病流行趋势,加强对传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监测等。

尽管互联网医疗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但长期来看仍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互联网医疗若要不止步于在疫情期间昙花一现的繁荣,就必须尽力克服影响长期发展的种种障碍。其核心在于努力促成医疗机构、医生、互联网公司等多方联动的发展环境,形成完整且规范的医疗服务闭环,实现真正的“数字健康”。

参考文献:

[1]张莉. 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需破解五个难点[N]. 中国人口报,2020-02-24(003).

[2]王慧君,杜永洪,白晋,冯跃林. “互联网+医疗”的热实践与冷思考[J]. 医学争鸣,2019,10(04):71-74.

[3] 舒展羽, 陈 芳, 吕 强, 等. 互联网医疗面对社会服务的困境与对策[J]. 中国全科医学, 2019(2):24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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