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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大查账结果公布!恒瑞医药、步长制药均被罚

2021-04-14 10:07
雷达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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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五万的罚款能起到震慑作用吗?

根据以上处罚情况可以看出,上述19家企业中,12家企业被处以顶格罚款5万元,其余7家罚款为3万元。有网友疑问,部分公司违规账目金额过亿,三万、五万的处罚成本是否太低了?

对此,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财政部的处罚应该是根据《会计法》作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2条,企业顶格罚款为5万元,即便是上述部分公司违规账目金额过亿,但也只能处以最高5万的处罚。

而上述19家被罚企业中,有9家上市公司关联企业,被罚原因包括虚增开票、虚假报销差旅费、会议费用不实等,这是否会构成相应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则表示:“财政部的处罚权限,也是受制于相应的规章规定,所以说它是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处罚。”

王智斌律师进一步解释称,从客观上来看,罚金数额与(账目)造假金额以及社会影响相比的话,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即违法成本仅在财政部的处罚层面上来说,也是过低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说证监会能够联动对于其中涉及上市公司的造假案进行联合调查和处罚的话,那么,可能会面临多部门的处罚以及合理的诉讼,那么后续的违法成本将会很高。

对于其中上市公司是否构成财务造假?王智斌律师认为,不能简单地根据财政部的处罚得出结论来,因为处罚的事项比较多,其中可能是一些会计账簿的处理问题,也可能是一些穿透式查账中,涉及到的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一些财务数据的问题。

“但是如果说关联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数据确实是有造假,也未必会导致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造假,所以说,它是否会被认定为构成证券法意义上的这个财务造假,目前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也需要会计发表意见。”

许峰律师则认为:“不同的监管部门是不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法律来执法和处罚的,涉及上市公司的,证监会也可以立案调查并处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如果违规性质比较严重,已经涉嫌虚假陈述的,证监会应该及时立案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多位行业人士向雷达财经表示,此次77家药企的大查账行动,威慑力远大于罚款的作用。

2020年,国家医保局已经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体系,其中将医药商业贿赂、虚开发票等在内的七大类行为,列为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失信行为分 “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据《财经》报道,北京市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洪焱表示,信用评价制度的建设,就是加强各级司法和行政部门的资源共享,一旦药企因商业贿赂、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构成失信,将自觉承担事先签订的信用承诺书不利后果,最严重的将导致限制或中止对其药品的采购。

这意味着药企被查证的违法行为以及受到的行政处罚,都有可能让其丧失进入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的资格,这对于药企来说无疑是致命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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