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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汽夏利合作的新能源车企不是博郡

2019-04-10 09:52
吴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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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响

一汽夏利公告中的一句,“拟与国内新能源企业进行合作”,引发了业内外不少猜想,随之,众多目光再度聚焦于博郡汽车身上,与此同时,博郡去年签约一汽吉林代工生产一事,此时仿佛成为佐证双方再度合作的砝码之一。

博郡  难

吴声汽车记者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博郡汽车创始人黄希鸣曾与1995年入职美国福特,负责福特、林肯的整车性能开发工作。

然而,在博郡汽车的高层中,不乏来自福特汽车的高管以及工程师,构成了“福特系”。其中,JerryLavin曾任福特公司首席工程师;杜彬、包益民、梁伟、吴景航等人均有曾在福特任职的履历。

通过这些高管们的履历,外界认为,人才力量足以撑起博郡汽车的下一步布局。对此,外界也流传出博郡汽车“技术流”“认真造车”等标签。

而后,随着博郡南京1300亩的制造基地开工,平台化布局4款整车产品更深化了外界眼中“新造车黑马”的形象。可是,2018年3月16日,博郡与一汽吉林火速签订合作协议,就生产车型的开发、生产、销售等事项达成合作。由此出现一些质疑的声音,而这其中“走上江淮、小鹏的路”声量最多。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黄希鸣带领博郡汽车吸收了60余位来自长安的工程师。巧合的是,彼时恰逢长安上海研究院迁址引起上海安家的员工不满,对此黄希鸣也笑称说“当初稍微保守了一点,现在看来应该把研究院100多人都拿过来就更好了。”

除此之外,据相关人士透露,“收到的博郡汽车的评审通知,发现他们发给我的评审表上居然还是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的台头。”该相关人士同时表示,“博郡单车型开发费用在10亿级规模。”对此,有声音解读“博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同时,业内有机构推测,“博郡汽车应该还处于初创汽车企业的初级阶段,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至少需要三年的时间才能最终将产品推向市场。”

针对博郡汽车目前的状况,有行业人士认为,“虽然建厂步伐较快,但有当地政府支持,可以缓解博郡一部分资金压力,但是长期来看,相比其他已经得到资质和正在申请资质的企业,博郡都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资金将成为博郡新能源造车之路上不可回避的问题。”

除此之外,博郡于2018年11月23日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港产业区公司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在临港产业区建设新生产基地,总投资规模约35亿元人民币。虽然,博郡从未对此向外界传出“缺钱”的信号,但是在专家看来,对于初创型的造车企业,建设工厂是好事,但是就目前来看,博郡并不需要如此“过剩”的产能,而南京工厂仍旧在投入阶段,这对于博郡来说资金必将受到影响,未来博郡更要面临产品投放、网点建设的问题。这样看,博郡目前不仅缺少资质还缺少资金。

由代工相识

博郡曾计划于2019年年底推出一款纯电动SUV车型,可是就目前博郡工厂进程来看,通过自己很难实现这一目标。而且,博郡面临着没有生产资质的问题,因此,代工成了博郡最佳选择。

资料显示,3月16日,博郡汽车与一汽吉林汽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将合作开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博郡的第一款纯电动SUV也将由一汽吉林代工。

与新特、清行一样,博郡也选择了一汽进行代工,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品牌的代工厂都定在了一汽吉林(森雅)工厂。

但是,梳理一汽集团组织架构不难发现,一汽吉林与一汽夏利同属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是,一汽夏利属上市公司,且一汽股份47.73%控股,另外52.27%由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社会公共股持有。值得注意的是,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3.99%。

也正因如此,形成了一汽股份同业竞争的局面。可是,如所传猜想那般,博郡牵手一汽夏利,在专家看来可能性很低。对此专家给出解释“首先博郡已有一汽吉林作为代工工厂;另外博郡自己的工厂已经开始建设,就目前情况看不需要更多工厂来扩充产能;再者,博郡对外声称自己已经拥有电动车平台,不需要在与一汽夏利进行深度合作;最后,从一汽角度来看,如何合作并不能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依此看,对于目前的一汽来讲,解决同业竞争是关键。

解决同业竞争是关键

由于一汽夏利控股股东一汽股份于2011年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但承诺已于 2016年 6月 28日到期,目前仍处于超期未履行状态。

因此,深交所要求一汽夏利结合与一汽股份的沟通情况,说明其有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拟采取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具体措施。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一汽夏利结合与一汽股份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如共网销售等业务形式)、资产交易情况分析,说明2017年度一汽夏利与一汽股份同业竞争情况,是否存在新增或加剧同业竞争的趋势;如是,还需说明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正措施。

此外,对于“规范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深交所要求一汽夏利自查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与一汽股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承诺内容。

中国一汽于2010年启动主业重组改制工作,其将核心业务及主要资产经重组设立了一汽股份,并于2011年6月28日注册成立。中国一汽在将所持有的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股份转至一汽股份持有的过程中,做出了五年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而2016年6月,履约期到来之际,一汽股份又提出将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期延期三年履行。

此后,一汽股份何时解决两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则成为外界所关注的焦点。直到2017年三季度,困扰一汽股份多年的同业竞争问题迎来一丝曙光。一汽夏利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上级单位一汽集团通知,一汽股份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一汽夏利部分股份。据了解,此次拟转让的股份数为3.95亿股,占一汽夏利总股本比例为24.73%。然而,事与愿违,三个月的时间竟无人摘牌,最终股权受让方案流产。

随后,徐留平主导成立奔腾事业本部,将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和一汽吉林纳入管理。然而成立不到2年,奔腾事业本部却遭到撤销,随着此次奔腾事业本部的撤销,一汽自主板块的发展前景,以及一汽集团消除同业竞争、实现整体上市等,也将增加更多的变数。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显然意味着一汽集团之前的自主品牌整合思路有变,或许一汽对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有了新的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就是一汽解决同业竞争到期的最后承诺期限。

而通过选择合适的控股股东可以解决同业竞争,一汽夏利属国有资产,虽然国有资产在本质上讲所有权属于国家,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的过程中,控股股东必然是国家,但是国有股的实际持有人从持股单位的性质上可以分为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两类。

在分析人士看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分散一汽股份对一汽夏利的控股权以提高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占比的方式得以解决一汽的同业竞争问题,而且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国有独资公司,并不算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目前一汽夏利的市值,很显然博郡汽车无法担负一汽夏利股权转让的资本。

依此来看,博郡与一汽的联系极有可能停留在与一汽吉林代工生产上。

-THE END-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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