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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宝马自燃40多天后,厂家领导不肯见车主

2020-09-1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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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天过去了,宝马4S店承认车子存在质量问题,但我们不愿跟中间传话的4S店谈判,想见一下宝马厂家的领导,遗憾的是,打了20多次宝马全国客服都没用,他们对得起我那两个受了惊吓、现在还处在恐惧中的孩子吗?”9月17日,汽车民生综合服务平台——《汽车民生网》接到江苏徐州张先生的投诉,他认为,宝马作为知名的汽车品牌,如此对待自己的客户,真的让人心凉。

维权/车主提供

华晨宝马320Li高速路上突发自燃

2017年11月13日,张先生以爱人的名义,在江苏宿迁宝尊宝马4S店(目前已倒闭关门)购买了一辆“华晨宝马3系/BMW320Li”,用于日常上下班用。该车从未做过改装,平时按时做保养,截止2020年7月底,车辆行驶4万多公里,且仍处于质保期内。

购车发票/车主提供

张先生向汽车民生网投诉称,2020年8月1日下午14时左右,家人开车载着母亲、爱人、女儿(5岁)、儿子(2岁)一行5人,行驶在徐州往连云港的高速上。途中,车子突然失去动力,旁边路过的车主鸣笛提醒,家人迅速把车辆控制住,使其停靠在高速的应急车道上。这时车辆引擎盖内冒出大量白烟,并很快产生明火。情况紧急,车内人员慌忙下车转移至高速应急车道外。驾驶员又从后备箱找出灭火器灭火,但火势发展迅猛,无法控制。担心发生爆炸,只能放弃救火并拨打了122报警服务。

救援现场宝马车已烧报废/车主提供

张先生说,此时家中老母亲受惊吓,已瘫软在地无法自行起立,5岁的女儿及2岁的儿子嚎啕大哭,惊恐不已。尤其是5岁的女儿当晚睡觉做噩梦,在哭泣中惊醒,且至今不愿再坐汽车,汽车自燃这一幕给她的精神带来了深深的伤害。

尽管消防人员随后赶到现场,扑灭了大火,但是车子受损已很严重,处于报废状态。

消防认定: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

张先生购买宝马的那家店,现已关门不营业了,宝马客服告知他,按照就近处理原则,安排他到徐州市铜山区“宝兰4S店”对接处理此事。

张先生说,2020年8月6日下午3时,宝马自燃事故发生6天后,北京总部来了2名技术人员,在“宝兰4S店”有关人员及当地消防部门的陪同下,将宝马车的自燃残骸拖至“宝兰4S店”进行拆解取证。并告知车主,3-4周后才能出大概结果。

张先生还提出,发生了差点要了我们一家老小全部性命这么大的事情,我们要求总部相关领导出面对家人的遭遇进行安抚、沟通、道歉,均被拒绝,答复是:按照工作流程,总部不会有人出面。

2020年8月18日晚,“宝兰4S店”负责具体对接的人打电话告知张先生,经初步判断,大概率是方向机的问题。

2020年9月1日,徐州市铜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了一份“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为:排除外来火源引发火灾的可能,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

消防火灾事故认定书/车主提供

厂家不愿见面,大品牌售后服务如此糟糕?

据张先生反映,2020年8月19日晚,宝马自燃事故发生19天后,当地“宝兰4S店”负责具体对接的人打电话告知我们,总部的意见为:处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以事故发生前旧车的残值19万元补偿给我方,其他要求一概不答应,同时以很委婉很客气的语气向我们表达,如果车主一方的维权行为对宝马品牌产生了负面影响,将影响到对事故发生前旧车残值的评估。

张先生还要求华晨宝马出具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鉴定报告,被4S店答复不会出具这样的鉴定报告。

令张先生气愤的是,他的宝马车不是在“宝兰4S店”购买,该店也不会尽义务替车主说话,在中间只是起一个传话的作用,而背后的宝马厂家却一直无视车主“想见厂家领导的面”的诉求,更无视两个受惊吓的孩子精神上受到的创伤,态度冷漠,售后服务与宝马宣传的大相径庭,这些都让他心里难以接受。

车主诉求:赔礼道歉,综合考虑赔偿同型号新车

张先生告诉汽车民生网,他的维权诉求是,一、宝马总部应安排相关人员出面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并书面道歉。2、赔偿同型号新车一辆。

对于第一条,张先生的理由是,母亲和两个孩子受到了惊吓,宝马应承担精神损失的后果;针对第二条,张先生认为自己的车是在质保范围内,而且是汽车质量问题导致自燃,责任在厂方,宝马应该承担车主为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而不是按旧车折算赔偿。

汽车民生网将继续关注维权进展。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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